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渠县法官不忘初心 赡养纠纷调解到位
近日,渠县有庆法庭依法受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,成功为两位高龄老人维权,深受当地村民赞扬。据原告朱某、唐某诉称,夫妇有三子三女,长子光某、次子忠某、三子华某、长女怀某、次女华某、小女琼某。长子光某参军于1983年在部队因公牺牲,两位原告成为烈属,享受军人遗属待遇。二原告因年老体弱多病,身体行动不便,生活基本不能自理,要求子女轮次履行赡养义务,但子女因两老人的烈属抚恤金分配问题发生争吵,互不履行赡养义务。
在接到案件后,庭长郑文彬一刻也不敢耽误,带上公文包就去两位老人的住处走访了解,两位老人都是九十多岁的高龄老人,腿脚行动不便,听力也不好使。郑文彬到附近村民处调查情况,并对原告的五个子女的行为进行帮助批评教育,动之以情,晓之以法,让子女们深刻的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,纷纷为自己的行为感到羞愧。
通过调解,两位老人的烈属抚恤金、粮食补助、高龄补助等都由次子忠某统一保管,两位老人由次子忠某、三子华某依次扶养一年,照顾两位老人的开支先由两位老人的抚恤金中扣除,不足部分由忠某、华某负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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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者: admin |
发布时间:2017-11-03 09:2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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